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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媚:黑涩女王御邪帝第2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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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封面即男主人设图,下本预收戳专栏《甭想倒贴我》】一、  凤城的叶家生了对双胞胎千金,女孩儿长得一模一样,容貌都是一顶一的漂亮。只可惜大女儿叶骊许给了傅氏集团的疯少爷,众人都觉得叶骊这辈子算是毁了。  叶莺第一次来傅家的时候,傅琛站在楼上的落地窗前看她。  朋友调侃道:“你说她能待几天?”  傅琛嗤笑了一声,眼角冷了冷。  “一天都不到。”  这一待竟然好些年,叶莺也追了他好些年,他从来不给她一个回应。  直到那个雨天,小姑娘心灰意冷拖着行李箱要走。  平日里高高在上的傅琛顾不上打伞,冲进雨幕中,慌得将她搂在怀里。他低下头一遍遍地吻她的眼睛,柔着声音哄她。  “乖,不要跑。”  叶莺冷漠地推开他。沉默了片刻,她抬眸看着被大雨淋湿的狼狈不堪的傅少,淡声道:  “我不喜欢你了。”  她离开以后,傅琛魂牵梦绕,想她想得快要发疯,故意淋雨让自己发烧整整三天三夜,她没来看过他一眼。  再后来,傅琛听说叶莺消失了。    二、  人人都羡慕叶骊有眼光,即将嫁入豪门。她的未婚夫年纪轻轻就是福布斯青年富豪榜的首富,是凤城多少名媛最想嫁的男神。妹妹叶莺就不行了,一个人辛辛苦苦在娱乐圈打拼,还遭到雪藏。  那日宴会,叶莺登台献歌,引得了无数富二代的青睐。  一曲终了,一群富二代围在叶莺身旁邀请她跳舞。  众目睽睽下,男人西装革履,矜贵出众,缓步走来,在女孩面前站定。  “她是我的。”  叶莺眼里有什么闪了一下,她低垂下眼睫,轻声说道:“你认错人了,我不是叶骊……”  不等她说完,他搂过她的腰,将她拉进怀里。男人低头,在她的眉心烙下了一个炙热缱绻的印记。  他低声喃喃:“我知道。”  谁都不可以替代你,因为你是我的无可替代。  无论你伪装成什么样子,我都会知道,因为你,就是你。  我的小夜莺。  你需整夜地为我歌唱/那刺需刺入你的心头/你生命的血液得流到我的心房里/变成我的。  ————王尔德  1、封面就是傅琛人设图 2、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  3、美人歌手小夜莺vs腹黑少爷大boss  4、双向救赎,双处双初,男主讨厌死叶骊了给我的下本预收喊一嗓子!可爱的小天使们快给我收藏!戳专栏可见《甭想倒贴我》文案:一、一夜醉酒胡来,唐恬没想到她和自己小时候暗恋的男神宋君彦居然是以这种方式再次重逢。  宋君彦将支票丢在她脸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冷漠的双眸没有一丝温度。  “够不够?”  唐恬收下了支票,从此开始了和宋君彦为期三年的假夫妻生活。  直到三年后的一天,唐恬突然消失了。  二、  唐恬刚出道的时候因为一部电影的配角而刚刚小有名气,可她却在事业发展期突然宣布暂时息影。有小道八卦称,唐恬是嫁入豪门隐婚生子去了。只是到底是哪个豪门却怎么扒也扒不出来。  三年后,唐恬以单身的身份参加恋爱真人秀节目。  本来拒绝参加综艺节目的的宋氏集团总裁宋君彦在得知唐恬加入后,突然联系节目组要参加,条件是要和唐恬组CP。  拍宣传照的时候,导演一直让两人凑近一点。宋君彦掐着唐恬盈盈一握的腰,热气喷薄在她耳边,他的声音沙哑到极致。  “三年了,唐恬。够了,还要玩失踪玩到什么时候?”  男人的眼眶突然红了。  唐恬按导演的要求抬手轻轻抚摸男人的脸,她说话的声音很轻,冰冷没有一丝温度。  “我一直都在玩你啊。够不够?”    三、  人红是非多,影后唐恬被爆出育有一个女孩。  这日她的私人行程泄露,被媒体围堵,无奈之下她抱着孩子匆忙上了宋君彦的车。  车上,宋君彦看着唐恬怀里那个漂亮得不像话的洋娃娃般精致的小女孩,小女孩那双大眼睛简直和他一模一样。  宋君彦颤抖着唇瓣问:“小孩,你爸爸呢?”  小女孩小鹿一般清澈的眼睛微微瞪大,乖乖地看着宋君彦,奶声奶气地回答他。  “我爸爸就是你呀!”    【你是万千粉丝仰望的焦点,而现在,你是我一人的女孩。】    小剧场:  在颁奖晚会后台,宋君彦按住了获奖无数的唐恬。  “我想红。”  “怎么红?”  “比如,和影后结婚。”【带球跑/追妻火葬场/破镜重圆】 他的小夜莺

“喂喂,你恢复理智,长这么好看,什么女人没有……”她双手抵住他不断压迫过来的身躯,努力让自己“以理服人”。男人掐住她纤细地腰身,冷酷无情:“今天能上到这一层来的,只有一个人……我的解药。”一场有心的阴谋让她成为他的“解药”,为了保护重要的家,她委屈求全。随叫随到,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的索取。好听的“解药”说到底就是他的私人玩物。明明他的眼里她的尊严那样可笑,却在一次次“她是我的”维护声中渐渐滋生了断不开的情素。 爱你无底线

一朝丧命穿越,就遇到气质妖孽的男人。 虽是个男人,但比女人更妖更媚。楚流光觉得已经迷失了自己,连穿越的痛苦都黯淡了许多。 可那个男人却鄙视地说:“女人,你要再这么看着我的话,我不介意随手杀了你。” 壁咚美貌王爷王妃不好惹

ff14x明日方舟突然从海里掉到陆地上的你:?等一下,我大群呢?被海嗣砸脸的赫尔墨斯:。等一下,有点精神损伤。得知赫所长被海嗣砸脸的希斯拉德:!等一下,是谁的创造生物!我给满分!在转移六洋院转化和吃掉不少创造生物后,你被如临大敌的赫尔墨斯所长交给了拉哈布雷亚议长:这玩意我们厄尔庇斯收不了,交给你们万魔殿了!食用指北:1.开写之前一切都是未知数。*现在看来开写了也是未知数。2.目前看来只会写古代,应该不长。3.如果写到原初世界不会大幅度改变剧情,该死的都会死,不救济。4.缘更。以下是排雷:说实话鹰角干的破事让我很不想写舟相关,但我确实很喜欢海嗣和泰拉大陆的部分设定,回头等我云完血源诅咒再看能不能从儿子改成爹吧,能改最好,不能改也就只能就这样写了主角是明日方舟的海嗣,会吃人进化的那种,懵懂笨拙邪性,用平淡的语气说出恐怖的话,用平静的态度做出恐怖的事,海嗣的学习能力很强所以主角特别聪明,嗯嗯我是智性恋。*写的过程中意识到在成长进化之前主角就是个小智障,罢了,自己孩子还能扔吗!*二编:准备考研准备得太痛苦了,直接放弃大脑随便写来爽爽,没有逻辑,随时吃书随时和原作有冲突。血源诅咒云过了,扣破脑袋也没想出来怎么改,舟在我这就是世界观oc玩具和抽卡模拟器,要骂我我也只能立正挨打躺平任嘲。一句话前带星号是二编部分。 [FF14]是海嗣就不可以吗

我日日想着将神兽们驱走,占山为王。但这个愿望迟迟没有实现我见证了岁月迁移,山河蜕变,年复一年的同它们混在一起。后来它们都不在了,那时方知,我一向是畏惧寂寞的。从前没有体会过的,如今,都要一个人去体会了。 山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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